1、游乐事故的的安全事故种类:
a、高空坠落事故:是指由高度基准面2m以上(含2m)高处坠落,所造成的人员伤亡、财产损失。
b、撞击(落下物)事故:是指人撞固定物体、运动物体撞人、互撞、落下物撞击、飞来物撞击
c、倾覆事故:是指设备倒塌,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。
d、触电事故:是指由于人体直接接触电源,一定量的电流通过人体,造成人员伤亡。
e、接触(高温运动部件)事故:是指人体接触到高温运动部件,造成人员伤亡。
f、火灾事故:是指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人员伤亡、财产损失。
2、各类事故的人员急救
2.1 坠落事故受伤人员的急救
2.1.1 清除周围松动的物件和其他尖锐物品以免进一步伤害。
2.1.2 去除伤员身上的用具和口袋中的硬物。
2.1.3 如果现场比较危险,应及时转运受伤者。在搬运和转送过程中,颈部和躯干不能前屈或扭转,而应使脊柱伸直,绝对禁止一个抬肩一个抬腿的搬法,以免发生或加重截瘫。
2.1.4 如果现场无任何危险,急救人员马上能到场的情况下,尽量不要转运受伤者。
2.1.5 创伤局部妥善包扎,但对疑颅底骨折和脑脊液漏受伤人员切忌作填塞,以免导致颅内感染。
2.1.6 颌面部伤员首先应保持呼吸道畅通,撤除假牙,清除移位的组织碎片、血凝块、口腔分泌物等,同时松解伤员的颈、胸部钮扣。若舌已后坠或口腔内异物无法清除时,可用12号粗针穿刺环甲膜,维持呼吸、尽可能早作气管切开。
2.1.7 复合伤要求平仰卧位,保持呼吸道畅通,解开衣领扣。
2.1.8 周围血管伤,压迫伤部以上动脉干至骨骼。直接在伤口上放置厚敷料,绷带加压包扎以不出血和不影响肢体血循环为宜,常有效。当上述方法无效时可慎用止血带,原则上尽量缩短使用时间,一般以不超过1小时为宜,做好标记,注明上止血带时间。
2.1.9 有条件时迅速给予静脉补液,补充血容量。
2.1.10 发生伤亡事故时,负责人应立即拨打120医疗急救电话,说明伤员情况、行车路线、联系值班车到场随时待命,同时安排人员到入场岔口指挥救护车的行车路线。
2.1.4 负责人安排检验人员保护事故现场,避免其他无关人员靠近现场
2.2 撞击(落下物)事故受伤人员的急救
当发生人员撞击(落下物)伤害时,项目负责人根据伤者受伤情况,结合现场实际施行必要的医疗处理,抢救的重点放在颅脑损伤、胸部骨折、脊柱骨折和出血上进行处理。
2.2.1 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、部位、伤害性质,对出血的伤员用绷带或布条包扎止血。
2.2. 2 如伤员发生休克,应先处理休克。遇呼吸、心跳停止者,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,胸外心脏挤压。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、保暖、平卧、少动,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,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
2.2.3 出现颅脑损伤,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。昏迷者应平卧,面部转向一侧,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、呕吐物吸入,发生喉阻塞。
2.2.4 有骨折者,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,如果是脊柱骨折,不要弯曲、扭动受伤人员的颈部和身体,不要接触受伤人员的伤口,要使受伤人员身体放松,尽量将受伤人员放到担架或平板上进行搬运
2.2.5 遇有凹陷骨折、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,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,用绷带或布条包扎,及时送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。
2.2.6 发生伤亡事故时,负责人应立即拨打120医疗急救电话,说明伤员情况、行车路线、联系值班车到场随时待命,同时安排人员到入场岔口指挥救护车的行车路线。
2.2.7 项目负责人安排检验人员保护事故现场,避免其他无关人员靠近现场。
2.3 倾覆事故受伤人员的急救
当发生人员倾覆伤害时,项目负责人根据伤者受伤情况,结合现场实际施行必要的医疗处理,抢救的重点放在颅脑损伤、骨折、溺水、内脏损伤、触电上进行处理。
2.3. 1 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、部位、伤害性质,对出血的伤员用绷带或布条包扎止血。
2.3.2 如伤员发生休克,应先处理休克。遇呼吸、心跳停止者,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,胸外心脏挤压。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、保暖、平卧、少动,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,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。
2.3.3 出现颅脑损伤,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。昏迷者应平卧,面部转向一侧,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、呕吐物吸入,发生喉阻塞。
2.3.4 有骨折者,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,如果是脊柱骨折,不要弯曲、扭动受伤人员的颈部和身体,不要接触受伤人员的伤口,要使受伤人员身体放松,尽量将受伤人员放到担架或平板上进行搬运。
2.3.5 遇有凹陷骨折、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,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,用绷带或布条包扎,及时送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。
2.3.6 有溺水者,应首先组织人员将溺水者打捞出水,遇有窒息的情况,应及时清理伤员口中的淤泥等物质,挤压胸部排出肺内积水,然后进行人工呼吸,并尽快送往医院救治。
2.3.7 遇有从倾覆的设备上摔落的人员发生内脏损伤,应尽量使其平躺,保持呼吸到通畅,并在最快的时间送往医院治疗。
2.3.8 遇有触电者,必须首先切断电源,将伤者脱离事故现场。遇有发生窒息的伤员,应尽快进行人工呼吸,胸外心脏挤压。并用纱布包扎皮肤的灼伤处,并尽快送往医院救治。
2.3.9 发生伤亡事故时,项目负责人应立即拨打120医疗急救电话,说明伤员情况、行车路线、联系值班车到场,随时待命,同时安排人员到入场岔口指挥救护车的行车路线。
2.3.10 项目负责人安排检验人员保护事故现场,避免其他无关人员靠近现场。
2.4 触电事故受伤人员的急救
2.4.1迅速脱离电源
a、切断电源开关,或用电工钳子、木把斧子将电线截断以断开电源。因为电流作用时间越长,伤害就重。
b、若离开关较远或断开电源有困难时,可用干燥的木棍、竹竿等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体;或垫着绝缘物将触电人拉开。
2.4.2 受伤人员的急救
2.4.2.1 当触电者脱离电源以后,应根据触电的轻重程度,采取不同的急救措施。
a、如果触电者受的伤害不严重,神志还清醒,只是四肢发麻、全身无力,或虽曾一度昏迷,但未失去知觉者,都要使之就地安静休息1~2h,并严密观察。
b、如果触电者受的伤害较严重,无知觉,无呼吸,但心脏有跳动时,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。如有呼吸,但心脏停止跳动,则应采用胸外心脏挤压法。
c、如果触电者受的伤害很严重,心跳和呼吸都已停止,瞳孔放大,失去知觉,则须同时采取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两种方法。
d、做人工呼吸和胸外挤压要有耐心,并坚持抢救,直到把人救活,或者确诊已经死亡时为止。
e、在送医院抢救途中,不能中断急救工作。
2.4.2.2 口对口(鼻)人工呼吸法
施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前,应迅速将触电者身上障碍呼吸的衣领、上衣、裤带解开,并迅速取出触电者口腔内妨碍呼吸的食物,脱落的假牙、血块、粘液等,以免堵塞呼吸道。
作口对口(鼻)人工呼吸时,应使触电者仰卧,并使其头部充分后仰,(最好一只手托在触电者颈后),使鼻孔朝上,以利呼吸道畅通。
口对口(鼻)人工呼吸法操作步骤如下:
a、使触电者鼻孔(或嘴)紧闭,救护人员深吸一口气后紧贴触电者的口(或鼻)向内吹气,为时约2秒钟。
b、吹气完毕,立即离开触电者的口(或鼻),并松开触电者的鼻孔(或嘴唇),让他自行呼气,为时约3秒钟。
c、如果无法使触电者的嘴张开,可改用口对鼻人工呼吸法。
2.4.2.3 胸外心脏挤压要领
应使触电者抑卧在比较坚实的地方,姿势与口对口(鼻)人工呼吸法相同。动作要领如下:
a、救护人员跪在触电者一侧或骑跪在其腰部两侧,两手相叠,手掌根部在心窝上方,胸骨下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处。
b、掌根用力垂直向下(脊背方向)挤压,对成人应压陷3~4厘米,以每秒种挤压一次,每分钟挤压60次为宜。
c、挤压后掌根很快抬起,让触电人胸廓自动复原。每次放松时,掌根不必完全离开胸膛。
2.4.3 发生伤亡事故时,项目负责人应立即拨打120医疗急救电话,说明伤员情况、行车路线、联系值班车到场随时待命,同时安排人员到入场岔口指挥救护车的行车路线。项目负责人应立即向特检中心紧急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。
2.4.4 项目负责人安排检验人员保护事故现场,避免其他无关人员靠近现场。
2.5 接触(高温运动部件)受伤人员的救援
2.5.1 当发生人员接触(高温运动部件)事故时,项目负责人根据伤者受伤情况,结合现场实际施行必要的医疗处理,在伤情允许情况下,组织人员搬运受伤人员,转移到安全地方.
2.5.2 当乘客发生接触(高温运动部件)事故时,急救人员应尽快赶往出事地点,并呼叫周围人员及时通知医疗部门,并迅速将烧烫伤人员脱离现场,如果可以,剪掉身上的衣服。检查有无损伤,如颅脑、胸腹内脏器官有无损伤,有无中毒、骨折等。注意防止伤员休克、窒息、创面感染,必要时可用止痛剂,喝淡盐水。注意:在现场除化学烧伤,对创伤面一般不做处理,有水疱不要弄破,用洁净衣服覆盖,把伤员及时送医院救治。一度烧伤或小面积轻度烧烫伤,立即用冷水冲洗或浸泡伤处,降低表面温度,然后涂以鸡蛋清、香油等,一般3~5日治愈。 二度烧伤水疱未破,可先用冷水冲洗创面擦干,然后用酒清消毒针挑破水疱,放出脓水,局部涂以京万红、獾油烫伤膏,再用纱布加压包扎,2~3日更换一次,一周左右治愈。 一二度烧伤禁用粘性纱布,禁止在伤处涂敷油脂、紫药水等。三度烧伤或头面部、手、脚、会阴部烧伤面积超过全身体表面积的1%,应用干净布单覆盖,应立即拨打120电话,请以求助医务人员紧急救治。当人员发生接触低温物体事故时,如初步冻伤,应将冻伤部位放到温暖的地方,如把手夹在腋下,或将脚抵在同伴的胃部,但切忌与同伴呆的时间过久。恢复时会产生疼痛感。若深度冻伤,发现后应及时防止伤势进一步恶化,*好的办法是将冻伤的部位放于约为28-28.5度左右的温水中慢慢恢复,但万不可用雪揉擦或用火烘烤。另外,对于重症受伤人员,要立即拨打120电话,请以求助医务人员紧急救治。
2.5.3 发生伤亡事故时,负责人应立即拨打120医疗急救电话,说明伤员情况、行车路线、联系值班车到场随时待命,同时安排人员到入场岔口指挥救护车的行车路线。项目负责人应立即向特检中心紧急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。
2.5.4 项目负责人安排检验人员保护事故现场,避免其他无关人员靠近现场。
2.6 火灾事故受伤人员的救援
2.6.1 发生火灾后立即切断电源,以防止扑救过程中造成触电。
2.6.2 如精密仪器起火应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扑救。
2.6.3 如油类、液体胶类发生火灾应使用泡沫或干粉灭火器,严禁使用水进行扑救。
2.6.4 在扑救燃烧产生有毒物质的火灾时,扑救人员应该佩戴防毒面具后方可进行扑救。
2.6.5 在扑救火灾的过程中,始终坚持救人*一的原则,严禁因拯救物资而置生命于不顾。
2.6.2 受伤人员的急救
立即根据伤者受伤情况,结合现场实际施行必要的医疗处理,对烧伤部位应用大量干净的冷水冲洗,在伤情允许情况下,抢救组负责组织人员搬运受伤人员,转移到安全地方。
2.6.3 发生伤亡事故时,项目负责人应立即拨打120医疗急救电话,说明伤员情况、行车路线、联系值班车到场随时待命,同时安排人员到入场岔口指挥救护车的行车路线。
2.6.4 负责人安排检验人员保护事故现场,避免其他无关人员靠近现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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